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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毅委员:发展养老事业 共绘幸福晚景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3/24】 【作者:政协委员】【阅读: 】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快养老服务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推动了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公建民营养老为主体、医养、康养结合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截止2016年底,全县建成养老机构2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6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78个,养老床位达到4600张,集中供养五保老人2095人,社会代养86人,居家养老服务10000人,医养、康养结合服务110人,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23张。
    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存在着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一)社会认识程度不高。目前,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的大部分是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仍以家庭养老为主,绝大多数老年人不愿意入住敬老院。(二)政府养老投入不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欠账多,机构少,入住率不高,发展仍然滞后。(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缺乏。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严重不足,整体文化素质、业务水平不高,导致护理人员不足,管理难度加大。
    针对我县养老业发展实际,提四点建议:
    一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好各种问题,才是项目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同时,要统筹做好项目规划,争取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十三五”项目建设规划,用项目来支撑,用项目来带动,才能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要政策导向,保障到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用政策来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要严格按照用地规划标准,把养老设施用地作为刚性需求优先保障,实行政府划拨供地,严禁调减、挤占用地指标和改变用地使用条件。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各类税收,对符合非营利性组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取得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要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光靠民政部门买单,是远远不够,而且将来还会留下很多遗留问题。所以,必须实行多元投入,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一方面既要争取上级政策性补助,争取地方政府加大财政配套,另一方面,还要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积极开展养老项目包装推介,通过市场融资等方式,吸引和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要转型升级,优化服务。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新的历史阶段,养老机构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大胆改革创新,在“公”、“私”结合上深度研判,由政府推向市场,促进养老服务业的转型升级。要在减少准入限制、提高服务效能上狠下功夫,建立形成无障碍投资服务环境。要把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院校培养、在职教育、岗位训练等多种途径,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